各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2017年度备案的一般研究项目将为最后一次结题,逾期项目未结题项目即废止。
二、结题方式
1.项目所在部门依据项目立项年度的结题要求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初审,经科研处审核,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原则上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项目调整相关手续申请需联系科研处。
2、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二是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年9月后刊发的论文,需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从下一年度开始,凡未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且于2020年9月后刊发的论文,将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四是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相关检测系统由教师自主确定,不做统一要求);五是从本年度开始,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未通过的即废止。
三、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重点委托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3.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4.一般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人员调整申请(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5.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见附件)、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
6.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郑重
联系电话:0451-82473327
电子邮箱:yuandongkeyanchu@163.com
报送地址:行政楼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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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