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专家治学,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拟对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组建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为了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2名学术委员会候选人。
二、任职资格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坚持原则、处事公正;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
4.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能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或校外学者、专家。
三、推荐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的推荐工作,把握标准,实事求是,遵循“公开推荐”原则,保证学术委员会的权威性。
2.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从学校整体发展的角度确定推荐人选,应考虑其专业水平、学术修养和学科代表性。
3.各教学单位在组织推荐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时,要充分尊重被推荐人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四、推荐方式
各教学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郑重,联系电话:82473172,邮箱:245999869@qq.com.
附件: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